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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ylzz总站线路检测 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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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ylzz总站线路检测 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 分类:党建工作
  • 作者:党群工作部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2-25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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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中共ylzz总站线路检测 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概要描述】

  • 分类:党建工作
  • 作者: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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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2-25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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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0年4月23日至6月8日,市委第十一轮第四巡察组对阜新城建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城建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 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集团党委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按照市委有关规定和巡察组要求,坚决整改。

  7月13日召开党委会议,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会上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兴文同志要求集团公司上下要高度重视,所有整改问题都要做到责任到位,立行立改,不折不扣,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从严、快速地整改到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党员干部要对照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内容,逐一细化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采取对号入座,逐条加以整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要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病根”,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公司各项工作不断提升。7月21日,集团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就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与思想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深入分析、查找病根、综合施策、集中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整体推动的工作合力。8月11日,集团印发《城建集团党委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通知(阜城建委[2020]25号),将巡察反馈的三方面问题进行逐项分解,明确整改措施。8月18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再次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基层党组织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查摆,制定整改措施,做好整改工作。9月16日召开党委会议,通报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督导,再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改任务落实,集团党委及时成立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兴文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李中华、党委副书记盖世杰任副组长,集团班子其他成员、集团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集团机关各部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部室,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细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了集团党委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3个方面的25个问题。集团党委认真查摆问题、剖析问题原因,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城建集团党委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形成了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及时调度、督导、检查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机关各部室、基层各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时间节点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帐,采取动态管理、台帐推进、对帐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

  市委巡察反馈的25个问题中,已整改完成23个,正在加紧推进2个。整改期间,新出台相关制度9项,制发文件10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1)集团党委没有制定学习制度及年度学习计划,没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了集团公司党委年度学习计划及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中,现已学习完毕。

  (2)理论中心组没有达到规定要求,2018年学习只有6次,仅达到要求的50%,2020年1至4月只学习1次。

  整改情况:党委班子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及改革发展方面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国两会工作报告等进行了专题学习。截至目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巡察结束以来,已学习5次,2020年已累计学习7次。

  (3)对38名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问题进行提问,70%党员回答不上来或回答不完整。

  整改情况: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集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广大党员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方式,对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以及业务知识进行深入学习,使广大党员真正做到真学真懂,入心入脑。巡察整改期间,集团党委不定期下发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民族理论政策、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等相关内容测试题,并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进行巩固学习,有针对性的对科级干部及广大党员进行知识测试,现已下发测试题18期。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六稳”工作做的不够扎实,未传达落实“六保”任务要求,没有把两组目标做到有机结合、统一互补。

  整改情况:集团于7月13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传达贯彻“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刻领会“六稳”“六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工作要求,全力抓好贯彻落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重点要确保职工就业,尤其是面临走破产程序的单位,要做好职工稳岗工作,保证职工队伍稳定。一是为保证破产企业所属物业公司服务区域内业主的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障,经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研究,决定将房建公司物业管理处业务及人员由集团下属资产经营公司承接,并已实施;二是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企业宣告破产后,将与所属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考虑到走破产程序单位存在有50岁以下职工,并都有重新就业的愿望,经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研究,决定在集团下属市政公司等4个单位提供14个岗位,面向破产单位职工,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上岗,现14个岗位已完成招聘上岗工作;三是对于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单位,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的为职工清算补偿金。四是对职工欠薪、债权人矛盾等问题,集团公司相关部室负责人积极耐心解答,并主动核查,确定后列入债权人清单。做好财力向基层倾斜,努力解决拖欠职工工资情况。截至2020年9月末,集团公司已筹集资金560万元,为资产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市政设计院等五家事转企单位职工补缴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下一步集团公司将继续多方面积极筹集资金,逐步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使职工的利益得到最大保障。

  (2)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迟缓

  整改情况: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补助资金发放事宜。阜新城建集团参加厂办大集体改革有三家单位:阜新市房建总公司集体企业公司 、阜新市建筑安装公司劳动服务公司、阜新市房产经营公司多种经营公司。目前,各参改单位奖补资金任务已完成86%,对于因手续不全而未能发放的问题,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推进中,具体情况如下:一是阜新市房建总公司集体企业公司由阜新市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小组预拨付奖补资金234.26万元,截止到九月末实际发放奖补资金233.78万元。奖补资金余额0.48万元,部分职工医疗保险票据缺失未发放0.48万元,阜新市厂改办统一部署后发放;二是阜新市建筑安装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由阜新市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小组预拨付奖补资金33.8万元,截止到九月末实际发放奖补资金33.25万元,奖补资金余额0.55万元,未发放原因一名职工未参改应退还阜新市厂改办,经请示阜新市厂改办,资金暂存阜新城建集团账户,待奖补资金清算时退还阜新市厂改办;三是阜新市房产经营公司多种经营公司由阜新市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小组预拨付奖补资金192.69万元,截止到九月末实际发放奖补资金132.61万元,奖补资金余额60.08万元。其中:应退还阜新市厂改办17.73万元,经请示阜新市厂改办,资金暂存阜新城建集团账户,待奖补资金清算时退还阜新市厂改办;按市社保局要求,应参改十三名职工由于个人家庭困难未补缴个人部分养老保险金,为保障职工权益,按阜新市社保局要求预留应划转个人账户资金1.8万元;一名在职职工已死亡未领取个人垫付养老保险金额2.32万元(正在联系家属);部分职工报销个人垫付养老保险票据缺失未领取20%部分,未发放7.92万元,阜新市厂改办统一部署后发放;单位职工大会通过的《企业改革方案》奖补资金预算安排为在职职工补缴的失业保险金23.78万元,因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缴纳规定,此款项未缴纳,已向阜新市厂改办和阜新市人社局汇报,拟调整该单位《企业改革方案》,用该笔资金发放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经济补偿金,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实际发放的各项支出比《企业改革方案》各项预算支出节约6.53万元,拟用该笔资金发放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经济补偿金。集团所属3家参与单位共收到阜新市厂办大集体改革领导小组拨付的奖补资金460.75万元,现已支出397.97万元,剩余62.78万元。目前,各参与单位未能发放的奖补资金情况已上报阜新市厂改办,待阜新市厂改办统一部署后按照要求贯彻落实。

  3、意识形态工作缺失

  (1)集团党委没有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开展过任何形式的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集团公司党委在7月13日召开会议中,讨论成立集团公司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事宜,并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二是制定下发《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阜城建委发[2020]36号)从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三个方面作了指导安排。集团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于6月30日向市国资委党委上报《关于阜新城建集团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

  (2)没有对宗教工作进行学习、部署和对党员干部进行宗教教育。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宗教工作研究部署及党员干部宗教教育,集团党委在8月18日会议中学习传达习近平关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重要讲话精神,同时要求对集团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二是结合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党日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为集团公司全面做好宗教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组织集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宗教工作基本知识应知应会测试题》答题活动;三是对集团所有党员进行摸底调查,没有排查出有宗教信仰的党员。

  (3)对扫黑除恶工作不重视,2018年至本轮巡察仅召开过1次专题会议。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指示精神,集团党委在8月18日会议上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认识、再贯彻。会上要求,集团各级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工作在思想认识上要再深化,坚决摒弃“扫黑除恶是公检法的事,与我们无关”的错误思想;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扫黑除恶工作抓实抓好;二是集团对所属各单位及施工项目开展摸排工作,全面了解基层单位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有没有掌握的黑恶势力线索。基层单位现已全部排查完毕,没有发现相关问题。集团党委将继续开展摸排工作,坚持做到摸排全履盖,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4、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1)没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于11月30日召开会议,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薪酬标准再次进行讨论,同时针对此问题当时没有进行党委会议讨论研究情况进行了原因剖析,班子成员一致认为主要是落实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习不深入、不扎实。会上,班子成员一致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各自主导作用,把好确定议题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确保民主集中制的正确执行。会上一致通过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总会计会薪酬标准不变;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阜城建委发[2020]17号),要求各基层单位切实把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融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之中,形成规范有效的制度体系。集团党委会将把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和考准考实干部的重要依据,作为促进依法治企和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各方监督和评议。截至9月末,集团所属9家单位均制定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是集团公司党委会上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项,首先由主持人对相关事项启发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然后各委员参加讨论,表明态度,各抒己见,议深议透,最后以口头或举手方式进行表决。无论何种表决形式,必须以应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赞成为通过。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始,集团有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项22项,均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党委会议事规则进行讨论研究。

  (2)“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认真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及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规定。针对本次巡察其他问题,经市政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瑞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履职尽责方面有差距

  (1)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公司于12月4日召开专题党委会议,对2019年因违规施工造成的和平路燃气管道泄漏事故进行再剖析、再认识;二是8月18日集团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及时传达省、市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对集团公司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下一步工作。结合集团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集团原有安全生产指令进行深入学习,强化思想认识,做到安全生产无死角、全覆盖;三是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根据疫情期间不适宜人员聚集要求,各基层单位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保障安全生产。

  (2)工会没有充分发挥应有职能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工会立足党的领导,积极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做好职工“夏季送凉爽”活动,7-8月间,集团工会组织基层工会,会同上级相关部门到工地走访慰问一线工人和农民工10余次,发放茶叶、毛巾、汽水、雪糕等降温物品2万余元;积极响应开展“全民健身”活动,10月16日,集团工会组织300名职工到玉龙湖开展“徒步辽宁,健康同行”健康活动,迎接阜新工会13届代表大会的召开;组织开展集团“文体活动周”活动。10月26-30日,举办“阜新城建集团职工首届篮球、第二届乒乓球暨会操表演比赛”,丰富和活跃了集团广大职工的文体生活,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集团工会在市总工会享有较高声誉,并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集团公司工会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首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补选了工会委员会委员4名,选举王海涛同志为主席,并已将选举结果上报至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已予批复;二是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经请示市总工会报批同意后,于2021年1月19日 ,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应到职工代表73人,实到72人,列席16人。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分三个会场同步进行。大会分预备会和正式会议。预备会中筹备组作《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情况报告》;《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推选了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正式会议听取审议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兴文同志所做的《顺应新常态 直面新挑战凝神聚力 攻坚克难以改革创新引领城建集团稳健发展--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通过了《阜新城建集团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书面审议了集团《财务工作报告》,并就征求代表提案进行了解答。

  (3)企业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由于原阜新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发生变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0年2月经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研究决定,由刘某任3家公司总经理。自巡察组提出企业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集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阜新城建集团领导职数、岗位设置实施意见》(阜城建委发[2020]39号),对基层单位领导职数及岗位设置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实施意见》,阜新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已经配齐,阜新市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班子也已进行了完善。

  6、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1)2017年,阜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卓越公司城建雅馨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发现的14个问题至今没有整改

  整改情况:“城建雅馨”项目在合作开发过程中,合作双方因协议约定的双方投资比例、利润分配及资金给付上存在纠纷,原合作协议无法履行,针对纠纷问题自2016年开始,先后经仲裁裁决、法院判决、财产保全等方式解决上述纠纷,但东四公司一直拒不配合相关裁决,导致该项目无法进一步开展,相关财务问题也无法整改落实。此问题已进入法律程序。

  (2)2018年市审计局对城投集团进行审计,发现一建公司净值96.18万元的三台车辆不知去向,至今没有对车辆去向进行追查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一建公司现账面有3台车辆,其中:丰田佳美(辽J00228)一台,入账时间约1997-1998年,该车约1997-1998年顶账入账,后被细河区法院强制执行,未及时做账务处理,经交警队车管所调档查询,车辆年检到2009年,现该车牌号已被注销;丰田面包(辽J00908)一台,入账时间约1997年,该车约为1997年顶账入账,经交警队车管所调档查询,此车年检到2009年,现该车牌号已被注销;轿车(韩国)一台,入账时间约2000年,此车约2000年从玻璃厂顶账入账,后期顶账转出未及时做账务处理;二是集团公司计划对3台车辆进行资产处置。首先,找第三方机构对拟处置资产进行审计;其次,城建集团党委会、董事会针对此问题上会集体讨论,给出处置意见;最后,将审计材料、党委会、董事会决议、一建公司车辆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上报市国资委备案。目前,第三方机构已经与企业对接,正在进行审计工作;三是集团公司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及时掌握资产使用和变动情况,全面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对清查出的闲置资产进行分类处置,确定已无法使用及功能淘汰的老旧设备,正在申请报废;四是制定下发《ylzz总站线路检测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阜城建发[2020]39号),在《管理办法》中对固定资产购置、保管、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及资产清查做了明确规定。集团要求各级单位要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和责任心,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规范资产增加、使用、处置手续,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实

  (1)没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整改情况:集团公司党委于8月18日召开扩大会议,会上传达了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落地;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与参会的基层党政负责人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集团公司与基层8家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成立了ylzz总站线路检测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加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监督、评价工作。

  (2)纪检监督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完善纪委机构设置。公司现已配备一名纪委书记;设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为了更好地发挥各级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切实实现日常监督全覆盖,在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党组织设立兼职纪检员19名,成立集团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小组。

  (3)没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整改情况:加强警示教育。8月7日集团公司举办党务工作者及党员骨干培训班,组织培训人员参观新邱党员警示教育基地。纪委书记做了“全面深化从严治党,自觉加强作风建设,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共产党员”专题授课。同时,集团纪委于12月7日,针对集团公司成立以来发生的违纪事件及处分的相关人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剖析身边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集团公司各级干部。

  2、抓民生工程存在短板

  (1)没有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整改情况:阜新市水源工程有限公司“三供一业”清河门维修改造给水项目于2018年10月17日开标,合同工期为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6月30日。由于开工已入冬季,施工效能降低,河西小区、吕家店小区、北山小区住户入住率低,改造工程需把水表移至户外,且少数居民不配合,导致施工屡次受阻。集团公司及监理单位多次对阜新市水源工程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帮助协调解决现场实际问题,以便加快施工进度。现工程已全部竣工,并报送审计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决算审计,已于2020年10月16日决算审计完成。集团公司就该问题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对在建项目进行了排查,及时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2)为民服务意识欠缺

  整改情况:市北安居小区“三供一业”改造工程于2018年底开始改造,2019年底竣工验收,期间于2019年8月底开始改造安居小区所属的94#自来水泵房,施工前集团公司所属项目部已与自来水公司客户服务部及泵房管理处进行沟通及商定停水日期和停水时间,并于每个单元入口处粘贴了停水通知。项目部于2019年8月30日开始施工,因对施工困难预估不足,于9月3日才完成泵房改造(原计划应为9月2日完工),造成部分居民不满,项目部已对当时所投诉的居民都表达了歉意,并取得了谅解。鉴于此种情况,集团公司要求基层各单位在项目施工前必须提前张贴居民告知书及与街道、社区沟通协调、联合走访住户,实地解决居民问题,使百姓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3)职工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

  整改措施:拖欠建设设计院等6家单位职工工资事宜,是自集团公司成立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尽管难度较大,但集团党委一直积极地寻找多种途径、办法解决此问题。截至日前已筹集资金560万元,为资产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市政设计院等5家事转企单位职工补缴了养老保障、职业年金,6家单位中的阜新市时代建筑设计院通过收回工程设计费,现已还清职工所欠工资欠款。剩余5家单位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进展情况汇报如下:集团公司建筑设计院2020年整体扭亏为赢,并实现全年的工资发放,保险正常缴纳,并根据盈利情况,采取工资1个季度补发1个月、保险随退随补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截至2021年12月末,已补发工资28万元,保险补费51万元,累计已还款79万元;资产经营服务公司(市房产经营公司前身)截止到2021年12月末,资产经营公司已补缴职工职业年金2720423.04元;补缴养老保险金1630656.15元;补发职工取暖费391620.61元;补发丧葬费686146.9元。关于拖欠房产经营总公司职工剩余工资问题,原房产经营总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破产清算程序,待破产清算完成后,将依法为职工解决历史拖欠工资、保险等问题;正大房地产公司属于长期无能力经营的壳企业,目前正在按破产规定办理职工债务偿还等问题,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房产建设总公司目前正处于破产阶段,拖欠的职工工资现已做债权登记备案,等破产清算工作全部结束同其他债权统一发放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已与市医保中心签订了还款计划,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末已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险)70万元,用以保证职工医保待遇的正常开通并逐步核销欠缴的医疗保险。因市医保中心系统升级,故暂不能缴纳11月及12月的费用,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补缴。目前,安装公司正处于破产工作的前期准备阶段。集团党委正持续推进此项工作,工作进展情况将及时向市委巡察办汇报。

  3.违反财经管理制度

  (1)存在多头开户问题。

  整改情况:7月23日集团召开所属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中涉及到财务方面相关事宜。集团财务部对所属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情况进行检查,除有特殊情况的一般户暂时无法撤销(有贷款、业务、司法冻结),要求其他闲置及沉余银行账户办理撤销。截至目前,集团所属各单位银行账户已销户12个,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保留的银行账户已达到集团财务管理要求。一是集团机关名下有5个银行账户,由于集团存在2个官司进入执行阶段,涉及账户名称为ylzz总站线路检测的4个银行账户(基本户—阜新银行利民支行;建设银行尾号2848、0160、0122户)先后被司法冻结。目前,可以正常使用的银行账户只有阜新银行中华路支行,用于日常核算,经向银行咨询,已被司法冻结的银行账户暂不能办理销户。集团公司将积极与银行和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尽快消除违规账户。二是卓越公司名下开设5个账户,保留3个银行账户:基本账户1个;一般账户1个(有贷款未还暂不能办理销户);专户1个(三供一业资金),其他银行账户已办理完销户。

  (2)存在大额支现问题。

  整改情况:阜新城建集团建筑设计院于7月30日召开会议,针对存在大额支现问题,给予账务科长全院通报批评处分。资产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及时核查情况,约谈问题当事人,并给予当事人诫勉谈话处分。

  (3)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经核实,市政公司发生一人签字的原因是当时财务内控监管制度不健全,部门主管漏签造成。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公司制定《阜新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内控机制,要求超过5万元以上资金使用必须通过党委会审批通过。制定《阜新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尤其强化资金的审批流程,严禁再次出现一人签字付款情况,依照现在财务制度,对资金审批,至少4人签字,才能执行账务流程;二是经市政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3名当事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4)核算方式违反会计准则。

  整改情况:龙畔家园小区为六家子安置回迁项目,被市棚改办列入2010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计划内,由阜新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细河区动迁办负责拆迁。该小区2010年开工,2012年竣工并交付使用,龙畔家园建设期所发生的建筑成本全部计入发展公司账面。由于发展公司在该项目建设期间不具备房屋销售的资质,发展公司于2012年3月注资成立了全资子公司阜新卓越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办理龙畔家园房屋销售,龙畔家园所售房款全部计入卓越公司账面。目前龙畔家园小区已具备结算条件,并已致函细河区玉龙新城建设服务中心,至今尚未收到回复。针对以上四个问题,集团公司结合实际工作,制订下发《阜新城建集团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阜新城建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阜新城建集团财务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等财务管理办法,集团要求各基层单位要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办法落实财务工作,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4、工程项目存在廉洁风险

  (1)签订合同不合规。

  整改情况:市政建设公司承建的九营子河截留干管排水工程于2012年竣工后,因劳务公司未能及时开具人工费发票,后经双方协商,待整体工程财政审定并结算后,予以支付人工费。2019年阜新市财政局预审中心审定完毕后,双方按约定进行人工费结算,根据结算制度,补签了劳务合同。针对此问题,集团公司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的通知》(阜城建发[2020]22号)文件,不断推进工程合同规范化、程序化。集团所属各单位对《关于印发<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的通知》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合同管理规定。市政公司修改完善《阜新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发包工程手续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2019年3月,阜新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细河区福鑫源物资经销处签订劳务合同过程中,没有对细河区福鑫源物资经销处资质进行审核,在对方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存在工程发包手续审核不严的事实。一是已与该公司解除合同关系。市政公司与细河区福鑫源物资经销处于2019年3月1日签订外雇劳务合同(违规),合同起止日期为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后市政建设公司与细河区福鑫源物资经销处没有再签订合同。2020年,市政公司采取一个工程签订一个劳务合同的方式,劳务分包方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长岐劳务有限公司,该公司资质齐全;二是经市政公司党委会议研究,给予2名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及时修改完善《阜新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合同签订审批流程,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5、资产处置不规范

  (1)未及时追缴欠款

  整改情况:7月23日,集团公司召开所属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中涉及到财务、资产方面相关事宜。会议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阜新市政公司成立追讨欠款专项小组,追查欠款缘由。现清欠小组已经完成帐目细节整理工作,对帐目的甲乙双方、欠款事由、对方单位目前情况、当时双方联系人和负责人等进行了详细梳理。截至2021年12月24日,市政公司追缴完成个人欠款45.46万元,追缴完成企业欠款585.27万元,已函告待确认的6件,共计3039.75万元。追缴工作正持续推进,工作进展情况将继续向市委巡察办进行汇报。

  (2)处置资产未经评估  

  整改情况:2015年阜新市政公司接收阜新市万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XS222J压路机一台抵销市政公司应收账款25万元,2016年市政公司接收阜新新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桑塔纳轿车一台、黄海轻型货车一台和金杯轻型货车一台,各车分别价值4万元,合计抵销市政公司应收账款12万元,以上4台车辆共抵账37万元,均签订抵账协议,但资产未经评估。针对此问题,一是市政公司分管领导与财务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提出了加强资产管理、财务人员管理、加强财务制度建设等具体要求;二是经市政公司党委会研究,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4月,建筑设计院出售轿车一台,没有经中介资产评估,属于当时经办人员疏忽将评估报告遗失,现已责成当事人补回手续。建筑设计院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1)乱发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市政公司党委约谈当事人,当事人承认错误,并将发放的金额和人员列出明细;二是市政公司已成立专项清欠小组,回收每一笔资金,同时加强全员的学习教育,不断提升防范意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决此类事情发生;三是违规发放奖金已全部收缴完成,其中2017年违规发放奖金已经上缴市纪委,剩余资金存于市政公司行政帐户;四是经市政公司党委会议研究,给予1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2)超标准报销补助费

  整改情况:2018年,集团公司下属建筑设计院接到政府下派的阜蒙县农村危房改造鉴定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数量多,在设计人员人力精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单位下派了一部分有鉴定资质的管理人员参与鉴定工作。这部分管理人员当时的工资已拖欠了28个月,在鉴定费没完全到位的情况下,院领导为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暂时按每人每天400元发放绩效工资,但由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把绩效工资做成了补助给予发放。针对此问题,建筑设计院已责成财务人员做相应调整,对财务科长做出全院通报批评处理。集团与所属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提出了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及财务人员管理等具体要求。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党建工作存在短板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给予高度重视,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党委班子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团所属科级干部及广大党员通过测试形式进行学习,重点学习党建新理论。通过学习,不断认清党建新形势;二是重新调整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三是逐步规范组织建设,现已撤销2个二级党委,撤销、合并6个党支部;四是进一步强化党建主体责任,修改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围绕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细化考核指标,把每个环节党建工作具体化、明晰化,确保考核督促抓到位、严起来。制定《阜新城建集团党建工作考核办法》,2021年集团党委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基层单位党建工作进行考核。

  (2)组织生活会走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集团党委要求基层党组织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阜城建委发[2019]17号)文件内容,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二是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工作,集团所属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了组织生活会,认领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三是在城建集团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中增加了基层党组织生活的分值,细化目标考核内容,不断规范基层党建基础工作;四是集团党群工作部于9月23、24日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进行了检查,没有再发现类似情况。

  (3)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集团党委会记录人员进行了谈话教育,强调规范会议记录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的通知》,明确规范会议记录有关事项;三是集团公司党委于8月6日、7日举办了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基层党建工作相关内容进行了培训。

  2、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

  (1)党组织机构不健全

  整改情况:根据集团公司基层单位工作实际情况,集团所属资产经营公司已成立党委。

  (2)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基层党组织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换届选举有关规定,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基层党建工作相关内容进行了培训;三是及时调整下发《阜新城建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制度》(阜城建委发[2020]32号),加大对集团公司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力度,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四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要求,集团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重新选举支部委员,选举工作已完成。

  (3)部分基层党组织名存实亡

  整改情况: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基层各级党组织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并完成相应的撤并工作,现已调整完善6个基层党组织,剩余4个党支部隶属于集团公司房产建设总公司,由于房产建设总公司正在走破产程序,根据破产工作实际需要,房产建设总公司党组织现无法撤并,待房产建设总公司破产程序履行完毕后进行党组织撤并工作。

  3、党员管理混乱

  (1)党员组织关系未及时调转

  整改情况:对集团公司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摸底调查,凡党员所在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及时将组织关系调转至所在单位。

  (2)部分党员处于失管状态

  整改情况:经摸底调查发现95名不能参加党组织生活党员均为退休人员,现已有81名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社区,剩余14名退休党员进行分流管理,经与本人联系,均同意将其组织关系调转至离本人住址较近的集团公司其他党支部,方便其本人参加组织生活,现已调转完成

  (3)党员入口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阜城建委发[2020]28号),全面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二是集团党群部将每半年检查一次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档案管理;三是集团党群部工作部在整改期间对各党组织2020年度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没有发现存在相关问题。

  (4)未按规定收缴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令提前收缴党费的党组织退还其提前收缴的费用,并对其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集团党委要求各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主动、按月、足额缴纳党费,认真填写党员党费证和党费收缴簿;三是集团党群工作部于9月17日、18日,对部分基层党组织党费收据和党费收缴簿进行了抽查,没有发现提前收缴情况;四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对党费收缴标准、收缴程序、使用范围、使用原则、管理制度、收缴使用管理纪律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组织生活不严肃

  (1)以支部党员大会代替支委会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公司党委于8月6日、7日举办了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相关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二是集团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活制度的通知》(阜城建委发[2019]17号)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集团党群工作部于9月23、24日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进行了检查,没有再发现类似情况。集团党委将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每半年对“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到基层单位年度考核情况一并向集团公司党委汇报;建立支部工作群,密切和基层支部、党务干部联系,增进各基层党组织的相互交流。

  (2)党课学习严重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群工作部于9月23、24日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进行了检查,详细记录了检查情况。截止日前,各党组织均按相关要求开展党课学习;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集团党委及二级党委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党小组有名无实

  整改情况:要求各党支部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小组活动。自整改工作开始,集团机关党小组坚持每周开展学习活动。

  (4)党日活动没有按要求开展

        整改情况:按要求确定党日活动时间,制定党日活动的计划并做好记录。自整改工作开始,集团机关党支部坚持每月第一个周五开展党日活动。

  5、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1)干部选拔任用方式随意,干部管理权限不清晰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升。8月28日集团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班子成员在会上就如何准确把握《工作条例》精神实质和如何将其贯彻落实到位进行了讨论交流。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将利用一段时间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及省市委干部管理4+10”系列文件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做到在实际工作中掌握规矩、坚持标准、严格执行。集团党委要求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负责同志要学深、学透、学扎实,做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不断提高集团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二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内容,结合公司实际,重新修改完善城建集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阜城建委发[2020]3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做了明确规定。选拔任用范围即除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集团机关中层干部,集团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方式即根据工作需要,采用聘任制、委任制、选任制三种方式进行。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及责任内容,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有据可查。

  (2)干部选拔任用严重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重新学习《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城建集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即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用纪律和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二是分管领导与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指明存在的问题不足,详细研究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学深吃透条例政策;三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按照《工作条例》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主要包括:动议酝酿主要记录人选动议理由,酝酿主体、酝酿过程和领导酝酿意见等情况;民主推荐主要记录个别谈话推荐和会议投票推荐情况;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记录考察对象确定方式、时间及基本情况;组织考察主要记录民主测评、考察谈话、干部档案审核、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核查等情况;讨论决定主要记录集体讨论会议参加人员及讨论表决情况;任职主要记录任前公示、备案,任职时间及文号,任前谈话和试用期等情况。公司党委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选任纪实材料整理归档,做到一人一卷。

  (3)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要求,根据公司机构改革后实际情况,经集团党委会议讨论通过《阜新城建集团领导职数、岗位设置实施意见》(阜城建委发[2020]3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对适用范围、组织领导、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等都做出了明确要求,集团公司将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落实相关工作;二是集团公司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分管领导写出书面检讨,并在党委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18-5990004

  邮政信箱: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2号 阜新城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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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ylzz总站线路检测党委                            2022年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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